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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物联未上市先遭资产冻结,核心专利大多来

来源:物联网技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19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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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 记者 陈超】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为全景成像测距摄像机,招股书显示,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在2018年和2019年同比增速分别为221.06%和52.72%,净利润的

【环球网 记者 陈超】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为全景成像测距摄像机,招股书显示,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在2018年和2019年同比增速分别为221.06%和52.72%,净利润的同比增速也分别高达421.15%和69.35%

根据《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福建海迈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其他其他裁定书》【(2020)闽0102财保29号】,福建海迈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保全价值以.43元为限。

法院经审查认为,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人福建海迈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符合法律规定,可予以准许。

对此,招股书第467页披露“自2020年4月1日公司终止与海迈公司的合作以后,公司所服务项目的视频设备接入和数据传输正常,截至目前未发生过接入故障无法自行维护的情况”,且上述冻结银行账户存款“占公司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总额的 0.81%, 占比极低,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极小。”

招股书并未明确披露在该案中,汇川物联是否存在违约责任;同时,在尚未上市之前先遭资产冻结,在A股现有IPO案例中难见先例。

另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

另据汇川物联发布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监管部门提出的问询函第3.2个问题“关于科创属性指标”中提到:“发行人认定符合科创属性的依据为符合《暂行规定》 第四条的三项指标要求,包括拥有13项发明专利,其中11项已形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还提到:“2019年12月,发行人从闽江学院受让10项发明专利,但非核心产品最重要的基础性专利技术”。

从上述信息来看,公司所拥有的13项发明专利中,从闽江学院受让的专利就达10项,公司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仅为3项,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信息来看,“全景成像测距摄像机及应用功能系统”对应的核心技术中,“高精度俯仰伺服控制云台技术”和“三维点云高精度数据处理技术”对应的专利技术,全部从闽江学院受让取得。

汇创物联从闽江学院受让10项发明专利的时间实在2019年12月,而依托于上述专利的“全景成像测距摄像机及应用功能系统”产品则早在2017年就开始销售了,对于汇创物联此前年度的销售是否涉及权利侵权,以及在闽江学院研发上述专利过程中,汇川物联是否部分承担研发费用等问题,该公司并未接受记者采访。

此外,根据招股书第466页披露的重大合同信息,汇川物联在2019年与供应商“北京三英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共计791.92万元,采购项目包括“断电断网报警模块、梯控模块、超视野控制箱模块、激光笔等”。

而据招股书第201页披露的主要供应商信息,汇川物联在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向“北京三英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739.15万元和367.02万元,采购项目与重大合同一致,单金额合计则高达上千万元,与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存在显著差异。

文章来源:《物联网技术》 网址: http://www.wlwjszz.cn/zonghexinwen/2021/031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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