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何军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江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江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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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因此,2020年前三季度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8,117,928.77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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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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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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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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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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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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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鸿泉物联?????公告编号:2020-04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6号水秀大厦A座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文章来源:《物联网技术》 网址: http://www.wlwjszz.cn/zonghexinwen/2020/1024/1124.html